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勞工法專題研究一
Seminar on Labor Law (Ⅰ) 
開課學期
106-1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徐婉寧 
課號
LAW5091 
課程識別碼
A21 M507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6,7(13:20~15:10) 
上課地點
法研2 
備註
本課程開放修過勞工法(A01 33400)或勞動法(A01 28150)的大學部學生選修。
總人數上限:16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61LAW5091_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學期勞工法專題研究上課內容將以勞動法的基本問題作為研究對象。第一次上課時排定同學之報告順序。每週上課指定一名或兩名同學做30-50分鐘的口頭報告,其他同學每週均有參與討論(包括發問)的義務。 

課程目標
課程目標在於從學理及實務的角度,深入研究勞動法之各項基本問題,並訓練同學之勞動法研究能力。
 
課程要求
本課程在選課資格上不設任何條件,歡迎對勞動法有興趣的研究所同學參與本課程。但是期待選課的研究所同學都能夠對於勞動法有一定程度之理解,因此建議事先研讀勞動法相關教科書。第一次上課將排定報告順序,因此請選課的同學務必出席。此外,期待所有參與本課程的同學都能熱心參與討論。
本課程非常重視平時的出席與討論,一學期缺席以兩次為限。上課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亦將酌扣成績。我每週都會登記「出缺席」以及「發言次數及該次發言成績」,以作為期末評分之依據。如果經常出席課程「有困難」的話(特殊事由可請假),不建議選修本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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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過去的經驗,已經選到課同學,經常有三分之一到半數退選。這不僅造成「想選課又選不到課的同學」的困擾,其實對於我和教學助理準備教材、安排課程也有若干的影響。如果真的想要選修本課程,煩請於第一次上課時務必出席,在聽完課程說明之後,當場決定要不要選課(同學當然有退選的自由),然後我們決定報告順序。確定要選課的話,我或教學助理會發給授權碼。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待補 
參考書目
指定參考資料或教材將於上課時介紹。

建議參考書:
臺灣勞動法學會編《勞動基準法釋義(第2版)》(新學林、2009年)
林更盛《勞動法案例研究(一)》(瀚蘆、2002年)
黃越欽著、王惠玲監修、黃鼎佑補訂《勞動法新論(第4版)》(瀚蘆、2012年)
黃程貫《勞動法(修訂再版)》(國立空中大學、1997年)
黃程貫編《新學林分科六法 勞動法》(新學林、2016年)
劉志鵬《勞動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元照、2000年)
菅野和夫『勞動法(第11版)』(弘文堂(日本),2016年2月)
西谷敏『勞動組合法(第3版)』(有斐閣(日本),2012年12月)
荒木尚志『勞動法(第2版)』(有斐閣(日本),2013年5月)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4  報告主題與順序之決定 
第2週
9/21  試用期間:最高法院98年台上1276號民事判決(尤修鴻) 
第3週
9/28  調職:台灣高等法院94年勞上易字96號民事判決(蔡忞旻) 
第4週
10/05  懲戒:最高法院104年台上2010號民事判決(楊上瑩) 
第5週
10/12  普通解雇:最高法院103年台上341號民事判決(林承慶) 
第6週
10/19  懲戒解雇:最高法院104年台上218號民事判決(李馥) 
第7週
10/26  退休:最高法院92年台上2152號民事判決(謝騏安) 
第8週
11/02  雇用平等: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1036號判決(賴怡欣) 
第9週
11/09  工資:台灣高等法院97年勞上字32號(楊凱茗) 
第10週
11/16  工資:最高法院104年台上613號民事判決(余瑋迪) 
第11週
11/23  工時:最高法院97年台上2591號民事判決(詹雅雯) 
第12週
11/30  工時:最高法院104年台上2364號民事判決(高詣峰) 
第13週
12/07  加班:最高法院104年台上1965號民事判決(洪楷峻) 
第14週
12/14  通勤災害: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960號民事判決(蔡祈芳) 
第15週
12/21  職業災害:最高法院104年台上2311號民事判決(楊子敬) 
第16週
12/28  競業禁止: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793號民事判決(王亭涵) 
第17週
1/04  最低服務年限:最高法院102年台上2502號民事判決(吳哲毅) 
第18週
1/11  派遣(吳柏緯 )